首尾條文

一、為便利內政部消防署(以下簡稱本署)員工處理公務、申請報支計程
    車費,並符合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二項後段規定,特訂定
    本注意事項。
七、申請報支計程車費,如有虛報、偽報,經發現或檢舉,查證屬實者,
    應依法懲處。